年薪晋升。为了避免外界对行政法官处理案件的干扰和压力,使行政法官更好的独立行使其行政权力,法官的晋升采取年资制。其职位的提升不受主管上司的影响,是按照工作年份的提高而晋升。一级助理办案员必须工作满八年才能晋升为查案官等。但也有例外,一些重要职位由政府选任,例如任命政府专员和组长,先由副院长或司法部长推荐,再由总理或部长会议的命令任用。
第三,行政法官的高度专业性。行政诉讼案件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这不仅要求行政法官应具备很强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而且还要兼备行政方面的丰富经验。为了保障行政法官审判的专业性要求,法国行政法院对行政法官的录用有自己独特的机制。法国行政法院的法官可以说全部由法国精英构成。
法国最高行政法院招聘法官有两种途径:通过考试和通过“实际行政”。大多数成员都来自国立行政学院(l'Ecole Nationaled'Administration)。它于1945年为戴高乐将军执政的临时政府所建立,作为一个给政府机关培养高层人才的学院。通过入门考试和学期结束时的排名对报考人员进行两次筛选,那些希望通过国立行政学院进入最高行政法院的学生必须具有最高的智商和素质。另一种方式是“实际行政”。从“外部”招募约1/4的人员进入到最高行政法院。即从那些已经在公共行政领域崭露头角的人中招聘。例如,省长或者副省长可能会进入最高行政法院。这种方式招募的人员年龄上会比第一种的大得多,他们一般称为更高级别的行政法官或者查案官。这种混合招聘的优势是既保有青年才俊,也拥有成熟的经验型人才。[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