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与军队相关的一切,即同军队的组建、维持和使用有关的一切,都属于军事活动的范畴。
军队的建立和维持只是手段,军队的使用才是目的。
战争中所说的斗争不是个人之间的矛盾,而是由若干部分组成的整体。我们可以按照两种标准来区分这个巨大整体中的各个部分,一种按主体区分,一种按客体区分。在军队中常常是把一定数量的士兵编成单位,一定数量的单位又构成高一级组织。所以,这些组织中的任何一个单位的斗争就构成一个或多或少能够区别开来的斗争单位。此外,按照斗争的目的,即斗争的对象,又可以把斗争分成单位。
我们把斗争中能够相互区分开来的每一部分叫作一个战斗。
如果说军队的使用是以斗争这一概念为基础的,那么军队的使用就是若干次战斗的决定和部署。
所有军事活动都直接地或间接地同战斗相关联。士兵应征入伍,穿上军装,拿起武器,接受训练,甚至是睡眠、吃饭、喝水、行军,一切活动的目的都只是为了在适当的地点和适当的时间投入战斗。